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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物】云南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事迹报道

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06日  []

校园安全、人人有责,维护学校安全,师生员工都在行动,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综治委对学校部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事迹进行整理、刊发。

一、拾金不昧暖人心,品德高尚扬正气

(右一为周晓云)

周晓云,云南大学公安处工作人员。

2022年3月1日,正在巡查的周晓云在东陆校区北门门口拾到现金1万元并主动交到文林派出所,随后积极配合警察调查,最终将现金顺利交到失主手里。谈及交出钱那一刻的心情,他说:“感觉轻松了很多,也很高兴!”。事后失主加上了周晓云的微信特意发红包表示感谢,却被他婉辞拒绝,他说:“这本来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,捡到东西不交出来失主肯定也会很着急,尤其是老年人,我能体会失主焦急的心情。”周晓云还说:“巡逻时不管捡到钱还是手机,我们都是一律上交,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应该据为己有。”

对于大家的夸赞,周晓云这样说道:“钱财这些都是身外之物,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,不是自己的绝对不能要。”。周晓云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,在多年的工作中也一直保持谨慎和认真,比如捡起现金之前不忘拍照留下证据以防被诈骗。

“以诚实守信为荣”,这一条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,“拾金不昧”正是这种道德品质的最好表现。“拾金不昧”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新时期个人修养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。或许我们也曾纠结于个人的一些功利得失,但周晓云拾金不昧的事迹告诉我们,身边依然有许多这样普通且高尚的人。

拾金不昧是美德,是品质,是责任,更是我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契机。我们号召师生们向周晓云学习,积极倡导“从我做起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从现在做起”,保持善良纯朴的心态,造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。


二、危难时刻伸援手,见义勇为挽生命

李钦,云南大学公安处工作人员。

2022年1月7日上午,路过泽湖的李钦、王书行看见一女子落水,有人正在施救,李钦和王书行立即跳入水中帮忙,和队员们一同把落水女子救上岸边。李钦回忆,他当时心里只想着救人,跳入水中后发现湖水已经到胸口高度,水也非常冰冷,但之后李钦说:“最大的感触就是进一步感受到自己的工作价值,把人救上来后感觉很欣慰”,同时李钦也说道:“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理性,不会游泳的人不要盲目跳下水去施救,尤其是在不知道湖水深浅的时候。”

在他人孤独无助、处于危急关头时,不围观、不漠视,该出手时勇于出手,用你我的行动温暖人心,用涓涓暖流汇聚正能量的海洋。千钧一发之际,舍生忘死,义无反顾。李钦和王书行在危急关头的行为,体现了他们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,也为学校的安全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
三、见义勇为施援助,事故现场协调查

孔艳,云南大学信息学院学生。

2021年暑假,正准备参加实验室研讨会的孔艳同学在校园里目睹了一场交通事故,她第一时间拨打120呼叫救护车,随即联系了自己的导师及信息学院党委书记告知相关情况,并积极协助学校公安处调查并在事故现场维持秩序,在得知伤者在医院救治后已脱离危险,才悄然离开事故现场。

危难险境,挺身而出,孔艳同学在事故现场没有选择漠视,而是伸出援手,果断帮忙。在面对夸赞时她说:“在看到别人遇到困难时,还是想多提供帮助,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却没人帮忙,内心一定是非常绝望的,帮助别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”。

三位师生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的行为,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彰显了师生员工的校园安全责任感,进一步推进平安文化建设,我们希望全校师生都能尽自己的一份力,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,为构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。


供稿:公安处